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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征稿(7月15日截稿)
点击次数:1162  更新日期:2022-05-19 19:09:09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2022-05-19 17:53 发表于江苏

    由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4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省展”)将于2022年下半年在苏州市举行,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22年7月15日截稿,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规模最大的全省最高级别的综合性摄影艺术展览。自20世纪60年代创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23届,推出了众多摄影精品佳作,发现了一大批优秀摄影人才,全面展现了江苏当代摄影创作的成果,为推动江苏摄影事业繁荣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24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充分展示近年来全省摄影界的最新创作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组织机构
主办: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规则
1.江苏省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3.展览采用网上投稿方式,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投稿者可以登录江苏文艺网(http://www.jswyw.com/)、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jsssyjxh.com.cn/)首页的“江苏省第24届摄影艺术展览”投稿专区,或通过“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征稿启事推送链接,以“手机号+验证码”方式注册投稿账号,登录征稿平台。登录成功后,须填写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箱、联系方式等真实、完整个人信息,方可上传作品。
4.展览设置4个类别,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各类别合计投稿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
5.作品主题须积极向上,黑白、彩色不限,题材、体裁、风格不限。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6.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图片大小限2~5M,长边要求不小于2500像素。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7.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江苏文艺大奖·摄影奖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均谢绝投稿。

三、类别设置及要求
本届省展设置4个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入展作品总数为270件左右。
(一)纪录类(新增设“长期关注”单元)约120件,其中典藏作品2件、珍藏作品5件、收藏作品10件、入选作品约103件。
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呈现,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以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
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填写作品标题并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200字以内),叙述清晰明了,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投送纪录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8月15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8月15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展示摄影者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拍摄,鼓励用影像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改革开放,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江苏发生的伟大变革,以及全面小康、苏北农房改善、乡村振兴、 “一带一路”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美丽江苏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题材,作品数量限10~20幅,拍摄时间不限,拍摄时间至少跨越3个不同年份。
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
约120件,其中典藏作品2件、珍藏作品4件、收藏作品8件、入选作品106件。
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审美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8月15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8月15日后创作。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须注明。
(三)创意和商业类
约20件,其中典藏作品1件,珍藏作品2件,收藏作品3件,入选作品14件。
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创意和商业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8月15日后创作,创意和商业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8月15日后创作。投送该类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须注明。
(四)多媒体类
约10件,其中典藏作品1件,珍藏作品1件,收藏作品1件,入选作品7件。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产品,作品中须有照片或视频,与(但不限于)声音、文字、动画、图示、插图等融合。
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19年8月15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3~5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多媒体类作品中,投稿者应确保拥有音乐等素材的合法使用权,不得侵权。此类作品如为集体创作完成,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不超过4人)。

四、作品评选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省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2.终评结束后,对于拟入展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调取作品的高精度电子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纪录类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3.评委会根据实际来稿和评选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展作品的数量;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展作品幅数。
4.本届省展拟入选作品将在江苏文艺网、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入展结果以主办方在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特别说明
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展资格。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凡在本届省展中入展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和一本收录本人作品的作品集,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本届省展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4.本届展览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不退稿。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6.主办方对本届省展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展览咨询
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徐健 周雪怡
电话:025—83572089、83572056
投稿入口:http://www.photo233.com/51【请用电脑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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