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注意:报送2021年无锡市优秀文艺成果的范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获得年度国家、省级、无锡市级重要文艺奖项的优秀文艺作品和获得国家艺术基金、江苏艺术基金创作资助的项目,以及在国家级核心原创刊物、选刊上登载的原创文学作品。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关于报送2021年无锡市优秀文艺成果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市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根据《无锡市文化艺术项目扶持奖励办法(试行)》要求,我们将对2021年度全市优秀文艺成果进行认定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获得年度国家、省级、市级重要文艺奖项的优秀文艺作品和获得国家艺术基金、江苏艺术基金创作资助的项目,以及在国家级核心原创刊物、选刊上登载的原创文学作品。在此期间已获得本市奖励的不再重复申报。
1、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是指:获得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中所认可的23项常设性文艺奖项。(见附件1)
2、省级重要文艺奖项是指:(1)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和省文联设置的20项省级常设性文艺奖项。(2)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以及参加中宣部、国家文化旅部、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广电局组织的重大文化活动展演展播的作品及为重大文化活动的展演展播展出而创作的项目。(3)省委宣传部年度文艺精品剧目剧本创意大纲入选项目。(见附件2)
3、市级重要文艺奖项是指:(1)对应省级常设性奖项的市级各类文艺奖项。(2)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各类文艺奖项。
二、申报时间
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或不申报的,视为弃权。
三、申报程序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负责扎口本辖区内(含社会制作机构)作品的申报工作;市文旅局、市文联、市广电集团、市文化发展集团及在锡各高校负责本单位相关作品申报。
请于10月3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表格(见附件3)发至wx2505@126.com,纸质版盖章后在一周内寄送至市民中心2号楼1203文艺处办公室,联系人:曹超君,电话:15961777557。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
国家级重要文艺奖项
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戏剧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电视金鹰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金爵奖”“白玉兰奖”、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金狮奖”、中国国际马戏节“金虎奖”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获奖文艺作品等23项常设性文艺奖项。
附件2:
省级重要文艺奖项
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紫金文化艺术节、紫金合唱节、江苏省文华奖、江苏省五星工程奖、江苏省戏剧文学奖、江苏省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广播文艺奖、电视文艺奖)、紫金山文学奖、江苏省文艺大奖(戏剧奖、书法奖、美术奖、音乐奖、舞蹈奖、摄影奖、曲艺奖、民间文艺奖、电影奖、电视艺术奖、杂技奖、文艺评论奖)等20项省级常设性文艺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