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建湖县人民政府、盐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中共建湖县委宣传部、建湖县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第23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设置2个类别,入选作品总数为270件左右(每幅/组作品为1件)。
1、纪录类:约120件。其中典藏作品2件,珍藏作品5件,收藏作品10件,优秀作品约103件。
纪录摄影是指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以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生态环境及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纪录类作品须提供简要文字说明,包含拍摄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组照除总体性文字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
2、艺术类(含创意和商业类):约150件。其中典藏作品2件,珍藏作品5件,收藏作品10件,优秀作品133件。
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摄影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创意摄影着眼于视觉表达能力的创新、突破以及多种媒材、手法、形式的综合运用。商业摄影以推广商业产品、商业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的。对拍摄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1、江苏省内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作品应为2016年8月1日之后创作的(纪录类组照至少有一幅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创作)。
3、展览不接受已在历届全国影展、我省届别展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国际性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4、纪录类作品要准确客观地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不会对客观真实产生误导性的判断。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须符合以下规定:(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和调整水平线。(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5)禁止投送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5、投稿作品只接受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投送的作品一律不得装裱。
6、展览分纪录、艺术两大类。同一投稿人可选投不同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总数不得超过10件(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其中每人投送组照不超过3组,每组4~10幅。组照作品应标明顺序并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横、竖幅作品同组时,一律按横版排列。
7、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单幅作品的标题、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一律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
8、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9、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高精度电子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纪录类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凡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上述文件的作者,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10、参展作品需在主办方统一提供的参展表格上填写参展类别、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展览接受个人直接投稿,也可以各市为单位,由当地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稿件,集中统一投送,但两种渠道投送的作品不得重复。
11、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
12、所有来稿如在邮寄途中或因其他意外情况造成损坏或丢失,主办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13、投稿人请登录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www.jsssyjxh.com.cn)首页,下载打印参展表格,填写相关信息、作出著作权声明并签名,粘贴于投稿照片背面后寄出。
14、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5日。
1、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
2、主办方可根据实际来稿情况,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并可按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规定申请入会积分。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5、本届展览拟入选结果将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如发生违规作品被取消的情况,主办方有权决定是否增补及增补的数量。最终结果将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网上公布。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摄影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展资格。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8、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地 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邮 编:210019
电 话:025—83572055,83572056
请在寄件封面注明“第23届省展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