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今天协会接市公安局通知,请相互转告。
宜兴市公安局关于将把无人机航拍器列入治安管理范围的通知
市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近期将把无人机航拍器列入治安管理的范围。目前先对社会上的无人机航拍器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将在8月中旬召集无人机航拍器持有人开会,对无人机航拍器的日常管理提出要求。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这项工作非常重要,请拥有无人机航拍器的会员在8月10日前,将个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无人机航拍器品牌型号,购买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报送给宜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邮箱地址498325534@qq.com。联系人陈忠洋,电话87079027,手机15806151919。协会咨询电话87927508。
特此通知
宜兴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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