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摄影创作通知: “善美万石,幸福家园”摄影大赛7月29日举行启动仪式暨一日采风活动。 上午8:30万石文化中心集中,原万石影剧院。请大家互相转告,积极参加,车辆自备,注意安全。 联系电话:87810075万石文化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摄影爱好者创作更多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丰富精神内涵的优秀作品,用相机记录精彩,用镜头捕捉善美,从而不断彰显我镇“善文化”的品牌魅力,特举办2015万石镇“善美万石,幸福家园”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万石镇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万石镇文化站、宜兴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围绕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弘扬“善文化”,展示万石人民的积极向上的昂扬斗志和精神风貌。 2、赞美幸福家园美景,歌颂家乡巨变,反映万石镇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喜人成就。 3、以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万石为主题,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
三、参赛对象 广大摄影家协会会员和摄影爱好者皆可参赛。
四、参赛作品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以纪实作品为主,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不得超过6幅)。参赛作品精放10英寸,不得装裱。评选后调取获奖(入选)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统一制作,如不能按时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2、摄影参赛报送作品每人不超过10件。所有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请用端正楷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3、以往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五、投稿 1、投稿时间:2015年7月—11月 2、收件地点:万石镇文化站 3、收件联系人:王浩芳;联系电话:87810075、15306156093
六、评奖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名;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名;优秀奖40名,奖金300元/名;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作品展览 1、展出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6年3月15日 2、展览地点:万石镇文化中心 主(承)办单位对摄影获得金、银、铜奖及优秀奖的作品有使用权,不另发稿酬。届时将举办开幕及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万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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