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世博会是全中国人民的大事,同样也是全世界人民的大事。为做好世博会的宣传工作,让更多人士参与此项活动,本次大赛设:手机(相机)组和相机组。 作品体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宗旨。以摄影艺术展示世界多元的文化艺术、先进科技,同时也留下各国各地区友好人士参展和交流美好的瞬间。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优秀作品还将赴美国、台湾公开展出。
一、 征稿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以体现世博场馆内各国、各地风格迥异建筑的摄影作品。 以体现世博场馆内各国、各地参观人士友好和谐、人文气息的摄影作品。 以体现世博场馆内重大新闻题材的摄影作品。 以体现世博会期间世人用不同的眼光看世博会的情况(眼光独到,视角新颖)
二、 征稿日期: 手机(相机)组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相机组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9月16日(以收件为准)
三、 参评办法: 可通过摄影社团推荐、也可自荐,海外作者均可参加。年龄不限。
四、 作品要求: **手机(相机)组:(相机800万像素以内) a. 凡符合征稿主题要求的摄影作品均可选送参评。 b. 手机(相机)照片报名(全部免费),照片全部用电子文件通过网上传送。 在网上注册填写信息表(注册可以得积分) 加载照片及可能的说明:传送即可(每次传一张,次数不限,传送文件要求小于1M) c. 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评选委员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具有所有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展览、出版、其他宣传品等,不另付稿酬) d. 本人承诺投稿作品均为本人所摄,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由本人负责。 e. 参评作品须本人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 f. 稿件不退,请自己保管,(谢绝纸张照片)。 g. 联系电话021-65361251 021-65312894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00号2号楼408室 h. 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评选委员会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一、评选方法(月选方法)(选100张照片参选) 手机(相机)摄影组赛事共分月赛和总决赛。 评选方法群众投票决定奖项,由群众投票高低数来定1(1名)、2(2名)、3(3名)、4(4名)等奖,获奖选手直接进入总决赛。 另选20名投票高的进入下一轮月比赛。 二、总决赛 各月决赛获奖者和最后一月投票高的选手20名,进入总决赛。 评选方法同一,决赛获奖者,必须放弃月奖,(两者取其1),月奖空缺其他人依次替补,不可重复获奖。四等奖空缺,由当月投票高者替补。 例:总决赛时,冠军,同时又是月赛冠军,其月赛冠军必须放弃,由当月第二名替补,第二名空缺第三名替补,第三名空缺第四名补。最后将投票最 高的未获奖者替补获四等奖。 三、 评选时间 1, 月评,投稿以月初5日为止,三天内选出入围作品100张网上公布,短信投票,专家评选,共16天,月25日公布结果。 2, 总评,11月1日开始网上公布入围照片,20日评选结束,21日公布,颁奖 四、 群众投票 群众投票主要通过电话和短信来完成,电话一分钟一元,短信一条一元。 投票者人人有奖,对奖时间是7月1日开始。 附注:这次奖品丰厚,其价值远大于投票成本,具体办法5月15前公布,大家不妨试试。(见投票和领奖一栏)
**相机组: 参评办法:可通过摄影社团推荐、也可自荐,海外作者均可参加。年龄不限。 作品要求: a.凡符合征稿主题要求的摄影作品均可选送参评。 b.每人可选送10幅8X10英寸的作品参评。 (谢绝电子文件) c.参评作品须本人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 d 每位参评作者,收取50元人民币,海外作者收取10美元 e 组委会向参评者赠送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优秀摄影作品集一本(以汇款单或参评费收据发放) f 咨询电话:021-53828541
五、来稿请寄(送): 中国上海市复兴中路532号 邮编:200020 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评选委员会收
六、 评选时间: 相机组2010年9月15日评选,邀请国内外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
七、 影展时间: 2010年10月16日在上海举办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览。 2010年10月30日在美国洛杉矶举行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览 2010年12月5日在台北市举办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展览。
八、 颁奖大会: 2010年10月16日,在中国上海举行隆重颁奖大会,向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获奖者,手机(相机)摄影大赛优秀作品获奖者70名分别颁发“郎静山摄影艺术奖”纪念金牌及证书。相机摄影大赛优秀作品获奖者100名、提名奖100名分别颁发24K“郎静山摄影艺术奖”金像奖、纪念金牌及证书。
九、附则: 1.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评选委员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具有所有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展览、出版、其他宣传品等,不另付稿酬) 2.本人承诺投稿作品均为本人所摄,涉及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由本人负责。 3.凡参评作者,均被视为已阅该简章。 4.2010上海国际“精彩世博”摄影大赛评选委员会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 5.相机组,参评作品全部退稿,连同精美画册(快递邮费作者自理)
又迅:世博城市印象影像艺术大展作品征集活动启动http://2010.qq.com/a/20091218/000031.htm |